区长把用地申请通过分管区长批到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局局长再安排土地科填写审批表,经科长、局长层层签名再报到区里。接下来的程序是由区上报到市、市上报到省、省上报到国土资源部,最后才层层批转下来。这些审批手续十分繁杂,缺少一个环节都不行。按照这个正常程序走,有的土地拖七八年都批不下来。
但是,这里面最关键的环节是当地政府领导和职能部门。开发商之所以要贿赂王雁、于志军等人,一是要拿地,二是要节省时间。国家在土地"招拍挂"上有严格规定,但实际上只要王雁亲自出面安排,久拖不决的事情往往很快就能解决。在王雁、于志军等人的插手干预下,开发商要批地不走正常程序,不找市场找区长、找局长,只要相关领导一个批条、一句话,开发商就可以从土地上谋取巨大利益。
在青岛这种寸土寸金的城市,缩短拿地时间几乎和拿地一样重要。在主政崂山期间,王雁多次违反国家土地管理的有关规定,违反权限采取批条子、打招呼,开协调会的方式,直接插手干预土地批租和出让事务。按照公诉机关指控,王雁曾经十余次为开发商牟取土地审批手续、旧城和城中村改造方面的利益。后来王雁坦言,政府供应土地、审批建设项目,相关领导要想从批地、规划、验收中捞钱很简单,先批块地,跑下手续来,转让给别人开发,想捞1个亿都不是难事。
2005年,作为震惊全国的"青岛崂山区土地违法批租案"的主角之一,王雁与青岛市规划局局长张志光、崂山区国土资源局局长于志军一同被逮捕判刑。导致他们落马的前因是2002年国家审计署对鞍山、济南、深圳三个城市的国土资金进行试点审计,审计报告披露的违规资金高达70亿元,引起国务院高度重视。2003年5月,令狐安副审计长下令,再选一些经济活跃城市进行审计,其中包括青岛。
对青岛的审计却审出了大案。在这次审计中,审计组不仅揪出了崂山区委书记王雁这条"大鱼",还发现青岛市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利用集体土地、划拨土地进行房地产开发等问题"均很严重"。全市一共查出"3大类、29个小类、133个具体问题",其中崂山区存在的问题最为严重。
审计结果显示:青岛市崂山区低价协议出让土地、土地出让金收支混乱、村委会自行卖地等问题特别突出。当地的镇、村干部打着村庄改造的名义,大肆侵占耕地建楼房。
据国土资源部的统计表明,自2001年1月至2003年6月,崂山区政府及国土资源管理局在未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用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擅自以土地预约协议和征用通知单的形式批准征用集体土地3928。11亩,其中耕地2345。47亩;被占用土地1453。85亩,其中耕地1408。7亩;已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但尚未开工建设的土地达2474。26亩,其中耕地936。72亩。这些数字背后伴随着巨额的权钱交易,隐藏着国家利益的巨大损失,令人触目惊心。
2003年10月15日,崂山区国土资源局局长于志军因涉嫌受贿犯罪,被刑事拘留。在羁押期间,于志军先后揭发了原青岛市市长助理、崂山区委书记王雁等人涉嫌受贿之事。2004年10月下旬,王雁被捕。
王雁、于志军等人的违规批租土地窝案被移交司法机关查处,但王雁等人当时并未交代与杜世成之间有任何瓜葛,杜世成依然稳坐钓鱼台,直到2年后才落马。
因为崂山土地批租案涉及青岛市多名领导干部,是一起典型的土地犯罪窝案,所以在山东乃至全国影响巨大。此案的查处充分显示了国家整顿土地市场秩序、规范土地交易行为的决心。然而,是什么原因使这些干部屡闯违法批地的红线呢?于志军在其中扮演什么角色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