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体
出,顿时火光四起。
丁老大所在的这营人马运气差些,他们遇到了一队巡逻地蒙古骑兵。蒙古兵对遇到敌军感到十分惊讶,他们迎来的是数十支箭矢,黑暗中有人倒下。电光火石间两支人马撞在了一起。丁老大一杆长枪将迎面那蒙古军挑乱下马。又一枪正中另一名蒙古兵的肋部,然而马的去势不减。迎面一个黑影挥动手中的兵器,正是一把闪着寒光地刀往马鞍上抹来。丁老大闪避不及,只好将手中的长枪撒手,人却从马鞍上滑到左侧,双手紧扣着鞍桥,如一只灵活的小蚌子一般,让那杀气十足的刀扑了个空。
老幺很不走运地与一个蒙古兵撞在一起,两人相拥落马,都失了手中的长兵器。他从未如此近距离与敌兵肉搏过,以往跟着什里的兄弟伏击,也都是大家一齐对手。他跟蒙古人脸冲脸眼对眼地摔下,那蒙古人显然比人有经验地多,马上抽出腰中的刀,老幺忙乱中,从地上跳起,飞快地抱住那蒙古人地上半身,连同那只握刀地右手。那蒙古人被他这么一扑,给扑倒在地,将那刀给磕飞了。黑暗中,老幺可以真切得感受到对方狰狞的眼神,生存地本能让他毫不犹豫地张口咬住对方的脖子。
巨痛让对方狠命地敲打着他的后背,老幺像是疯了一般,死死地咬住,他不知道那人血的味道是怎样,只知道狠狠地咬,再咬,还是咬。身下对手的敲打渐渐地软了下来,越来越无力。
氨将沈同发现了这里与蒙古军缠斗在一起,连忙带一营骑兵压了过来,迅速地结果了为数不多的蒙古骑兵。
“快撤!”沈同大喝道。
“老幺,快上马!”丁老大喝道“再晚就来不及了。”
老幺在迷糊中,被他提上了马,跟在本营兄弟的身上狂奔。丁老大没忘将金军的旗帜扔下。蒙古人从彻夜狂欢中醒悟过来,连忙上马追来,贺兰军却早已溜之大吉了,将蒙古军引向中京洛阳的方向,然后消失在越来越深的夜色中。
天刚亮时,偷袭者抵达藏身的地方,那是一个村庄,除了几条失去主人的狗,整个村庄没有活的东西,到处是残亘断壁。
丁老大这才回头问道:“老幺,人肉的味道如何?”
老幺早已经回过神来,正在拼命地用水漱口,他总觉得嘴里仍残留着蒙古人的血肉。
“不知道!”老幺老实地回答道“就是觉得十分恶
“呵呵!”丁老大笑道“我像你这么大的时候,去西域经商,有一次在沙漠中遇到强盗。我就是这么杀死第一个对手的。像咱们这样咬死人的,实在是少见,咱们编在一个什里,真是有缘啊!从今往后,你就是真正的男人!”
“丁老大,你这话好没道理,没碰过女人,哪能称为男人?”什里的另一位开玩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