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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新了。少年公子的翩翩风度难免会让这些情窦初开的少女悄然心动,而清纯少女的天真烂漫也足以使多情少年为之倾心。一种“不般配”的爱情便有可能这样产生,尽管其结局有不少是悲剧。
在这里,我们必须区分两种情况:“闲取乐”和“不了情”就总数而言,当然是前者多,后者少。但即便不过“闲取乐”,玩弄之中也未必没有真情。爱情的游戏毕竟是关乎爱情的,逢场作戏也可能弄假成真。“始乱之,终弃之”,固然不少;“始戏之,终爱之”,也未尝没有可能。至少,当他们与婢女做*爱时,因为较之与妻妾的关系更少功利性,则得到真正**快乐的可能性也更大。“妾不如婢”,原因可能就在这里。
婢不如妓
然而婢又不如妓。
因为只有与妓女,才有可能(当然并不一定)建立一种无拘无束、轻松自由的异性朋友关系。
夫妻是很难成为好朋友的。因为夫妻首先是一种礼仪关系和合作关系。夫妻之间,公务多于私情,礼仪多于**,相敬如宾,行礼如仪。客气倒是客气,但也生分;文明倒是文明,但也隔膜。与妾,主要是主仆关系。一个要端架子,一个要陪小心,哪有平等对话可言?与婢就更不用说了,那是主奴关系。即便某些“开明”的主子,可以不把婢当奴才看,但另一方,却无法在心底抹去“奴婢”身分的阴影。总之,夫与妻、与妾、与婢的关系是一种不平等关系。这种不平等关系使男人感到“一览众山小”的优越,却也能使他体验到“高处不胜寒”的孤独。
嫖客和妓女之间的关系则不然,既不是君臣、父子、夫妻,又不是主客、主仆、主奴,而是一种买卖关系。买卖关系其实是最平等的,即价格面前人人平等。谁付的钱多,谁就能得到最好的服务,与身分地位的高低贵贱无关。金钱以外,能起到作用的,就是个人的魅力,如年龄、相貌、风度、谈吐、才情等,也与身分地位的高低贵贱无关。反正一进妓院,管你诸侯将相、公子王孙,抑或落第文人、发迹商贾,大家都是嫖客,因此可以不论尊卑,不守礼仪,不拘行迹,纷纷解囊共买一笑,岂非“大家一样,人人平等?”
实际上,妓院对于它的“客户”,从来就是“平等”相待的:一样“来的都是客”,一样“全凭钱一囊”,一样“相逢开口笑”,一样“过后不思量”,当然也一样软刀割肉狠“宰”,而且宰完后一样“人一走,茶就凉”“一样”并不等于“平等”,但在等级森严的社会“一样”总比“不一样”让人心理平衡。至于嫖客和妓女之间,身分也是“平等”的:你狼子,我荡妇,你嫖娼,我卖淫,大家都不是“好东西”所以,你不用摆架子,我也不用装样子,光脱脱,**裸,反倒真实。谁也不用笑话谁,谁也不用蔑视谁,谁也不用害怕谁,谁也不用提防谁,完全用不着羞羞答答、遮遮掩掩、装腔作势、作态摆谱。可以说,社会和家庭开的是“假面舞会”,而妓院与青楼开的是“脱衣舞会”前者文明,后者粗野,前者高雅,后者下流,但真实性却也不可以道里计。
何况还有**做润滑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