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体
(4)对罐车等大型容
装烃类
时,宜从底
油。若不得已采用

油时,则其注油
宜伸
罐内离罐底不大于200mm。在注油
未侵
面前,其
速应限制在1m/s以内。
(1)在工艺设备的设计及结构上应避免粉
的不正常滞留、堆积和飞扬;同时应
置必要的密闭、清扫和排放装置;
(8)在使用小型便携式容
装易燃绝缘

时,宜用金属或导静电容
,避免采用静电非导电
容
。对金属容
及金属漏斗应跨接并接地。
D—鹤
内径,m。
(3)在输送和
装过程中,应防止
飞散
溅,从底
或上
罐的注油
末端应设计成不易使
飞散的倒T形等形状或另加导
板;或在上
装时,使
沿侧
缓慢下
;
4.不宜采用非金属
输送易燃
。如必须使用,宜采用可导电的
或内设金属丝、网的
,并将金属丝、网的一端可靠接地、或采用静电屏蔽。
9.大型料仓内
不应有突
的接地导
。在用

料时,
料
不得伸
,应与仓
取平。
(3)应尽量采用金属导
制作
或
件。当采用静电非导
时,应
测量并评价其起电程度,必要时应采取相应措施;
(3)严禁在岗位上穿、脱衣、
或类似
;
(7)当不能以控制
速等方法来减少静电积聚时,可以在
的末端装设
静电消除
;
(2)气
料输送系统内,应防止偶然
外来金属导
混
,成为对地绝缘的导
;

速,m/s;
10.人
及服装防护。
(2)属0区、1区的防火防爆岗位(场所),且其可燃
的最小
燃能量在0。25mL以下时,
作人员(包括
岗位的其他人员)应
要求穿好防静电鞋和防静电服;
(9)在设备内
行
装、搅拌或循环过程中,禁止检尺、取样、测温等现场
作;
(10)当
装、搅拌或循环停止后,应
作规程静置一段时间后,才能
行下一步工序。
(1)重
防火防爆岗位的
门
,应设人
导静电装置;
(4)必要时,可在气
输送系统的
中央,顺其走向加设两端接地的金属线,以降低其
内的静电电位,也可采用专用的
静电消除
;
7.如生产工艺条件许可,增加室内空气中的相对
度至50%以上。
8.采取惰
气
保护。
5.气态粉态
料防护措施。
6.非导
,如橡胶、胶片、塑料薄
、纸张等在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静电,应采取静电消除
消除。
大鹤
装车

速可以超过上述公式的计算值,但是不得大于5m/s。
(5)烃类
中应避免混
其他不相容的第二相杂质如
等,并应尽量减少和排除槽车底和
中的积
。当
内明显存在第二
相时,其
速应限制在1m/s以内;
(5)
压可燃气
的对空排放,应选择适宜的
向和
所。对于压力
、容量大的气
如
氢排放时,宜在排放
装设专用的
应式消电
。
(6)在贮存罐、罐车等大型容
内,可燃

的表面不允许存在不接地的导电
漂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