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这“猫”与“鼠”的对抗。
城所面对的大多是从事个
商贩的老百姓。城
作为政府的派
执法人员,理论上应该是“公仆”理论上必须像对待自己的父母那样对待这些无权无势的老百姓。但是,他们自觉不自觉地把自己当作了恪尽职守的“猫”那些违纪的“父母”在他们
里变成了“老鼠”对待理论上的“父母”他们通常采用的办法就是“查抄”
如果家财万贯或者生活富裕,没有谁愿意当沿街叫卖的小贩,城是人民政府的代表,所以必须用善良的心态,以规劝的方式,
情而妥善地
理这类事情。如果城
人员只会通过没收个
商贩的
品
行
理,在人们
里就改变了
质。如果城
不尊重一个小商贩对于他那架三
车、那个锅的所有权,那是国家公职人员吗?如果城
在执法时首先张扬
来暴力倾向,那他还是国家的公仆吗?
作为一名为国家站过岗的战士,退伍后的崔英杰们将面临什么呢?他们也许将面临着失业,也许面临着贫困。他们在队所学的专业、所掌握的军事技能将怎么样得到运用,那些退伍的战士们希望社会能够关注那些
怀绝技却挣扎在贫困边缘的人们。崔英杰退伍后来到北京,一无学历二无资本,作为一个退伍军人最好找的工作就是保安,在被拖欠了好几个月工资的情况下,他只能靠自己的双手养活自己,只能在街
巷尾摆摊卖烤
。当然,我们不能单纯
调崔英杰是不是退伍军人,因为,无论是谁,只要他是一个公民,都有卖香
的权利!
其实,李志和崔英杰都是普通老百姓。从本质上说,他们两个都没什么区别,都是为了谋生。我们不能对李志
的殉职说三
四,因为他毕竟是一个尽职尽责的城
队长,他为我们这个城市的秩序付
了他的努力,我们必须对李志
表示无限敬意。崔英杰杀人,就应当为自己的犯罪行为负责。我们该反思的是,为什么会发生这样的悲剧?怎么才能不再发生这样的悲剧?
在此案前后,媒也曾报
过多起城
及其他
门执法过程中的突发事件。本案虽以最极端的面目突然
现,却绝非偶然事件,而正暴
了以压制
手段
行城市
理的制度漏
和突
矛盾。从更
层意义看,我们还可以说它反
社会变革中公权力和私权利日益尖锐的冲突。如果这些冲突继续存在或者无限加剧,可以毫不夸张地说,我们每个城市的每个街
,可能都正站着一个崔英杰。
城市小摊贩和城的冲突,是近年来我们城市生活中习以为常的景象,崔英杰案只是其中最不幸的一幕,但是不
城
的力度如何加
“无证摊贩”等问题始终是一个久治不愈的顽症。但是,要把一个城市动辄几万、几十万的“无证商贩”全给“
”好了、“规范”好了,绝不是靠简单化的取缔和查抄政策能解决得了的。无论多么发达的城市,在规划之初,就该留
足够的空间,给小商小贩以低门槛、
效率的经营场所,才能解决市容整洁与现实生存这一看似矛盾的需要。我们的城市
理的观念要变,不能为了追求城市
理的洁净、整齐、文明,就一刀切地把所有看不惯的东西都赶
城外。
从这个意义上说,李志和崔英杰正用自己的遭遇推动城市
理理念的改变
程。在李志
被害之后,包括北京、上海在内的许多城市,对于小商贩的
理政策已经发生了很大变化,一些城市划
专门的区域供小贩摆摊,北京对于小商贩的经营
理也缓和了许多。
当崔英杰们仍然源源不断地涌城市,天地之大,崔英杰们需要一条生存的路,这是摆在政府和城市
理者面前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毫无疑问,崔英杰杀人有罪,他终究要为自己的冲动不冷静付代价。但是,我们不能因为给崔英杰判了死缓就忘记崔英杰那挥
的一刀。那是一把刀吗?那是一声寻求生存的呐喊,一个
人泪下的对于和谐的呼唤!
沸沸扬扬的“小贩杀城”案告一段落,但我多么希望看到这样的场景:在很多很多年之后的某一天,小贩崔英杰和城
副队长李志
在天堂里相遇,那里是一片多么和谐的乐土啊。
楼林立的中关村依然车
龙,除了金碧辉煌的商场、酒店、科贸大厦,还有留给崔英杰这样的小商贩一块小小的
闹场地,城
副队长李志
不时帮助崔英杰维持着秩序,而崔英杰快乐地拿
自己刚刚
的
乎乎的烤
招呼着城
哥哥李志
。在那里,李志
和崔英杰成了最要好的朋友。在天堂的一个三
车支起的烤
小摊上,他们正在一起喝着二锅
…
那是多么和谐的一个场面啊,那时候,再也没有人把李志当作“猫”了,崔英杰也不会把自己当作时刻逃跑的“老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