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陛下的事情,现在则让司徒去干了,这那里是做人臣者的本份呢?明君失之于上,奸臣窃之于下,祸乱的根子,就在这里了。”宣武帝听了,笑而不答。
[4]夏,四月,魏诏尚书与群司鞫狱讼,令饥民就谷燕、恒二州及六镇。
[4]夏季,四月,北魏朝廷命令尚书与各官署审理狱讼案件,又令饥民到燕、恒二州以及六镇去渡灾。
[5]乙酉,魏大赦,改元延昌。
[5]乙酉(二十五日),北魏大赦天下,改换年号为延昌。
[6]冬,十月,乙亥,魏立皇子诩为太子,始不杀其母。以尚书右仆射郭祚领太子少师。祚尝从魏主幸东宫,怀黄以奉太子;时应诏左右赵桃弓深为帝所信任,祚私事之,时人谓之“桃弓仆射”、“黄少师”
[6]冬季,十月乙亥(十八日),北魏立皇子元诩为太子,并开了不杀其母的先例。又让尚书右仆射郭祚兼任太子少师。郭祚一次随北魏宣武帝临幸太子东宫,怀中特意装着黄瓜给太子吃;当时应诏左右赵桃弓深受宣武帝的信任,郭祚私下里巴结他,时人称他为“桃弓仆射”、黄少师”
[7]十一月,乙未,以吴郡太守袁昂兼尚书右仆射。
[7]十一月乙未(初九),梁朝任命吴郡太守袁昂兼尚书右仆射。
[8]初,齐太子步兵校尉平昌伏曼容表求制一代礼乐,世祖诏选学士十人修五礼,丹杨尹王俭总之。俭卒,以事付国子祭酒何胤。胤还东山,齐明帝敕尚书令徐孝嗣掌之。教嗣诛,率多散逸,诏骠骑将军何佟之掌之。经齐末兵火,仅有在者。帝即位,佟之启审省置之宜,敕使外详。时尚书以为庶务权舆,宜俟隆平,欲且省礼局,并还尚书仪曹,诏曰:“礼坏乐缺,实宜以时修定。但顷之修撰不得其人,所以历年不就,有名无实。此既经国所先,可即撰次。”于是尚书仆射沈约等奏:“请五礼各置旧学士一人,令自举学古一人相助抄撰,其中疑者,依石渠、白虎故事,请制旨断决。”乃以右军记室明山宾等分掌五礼,佟之总其事。佟之卒,以镇北谘议参军伏代之。,曼容之子也。至是,《五礼》成,列上之,合八千一十九条,诏有司遵行。
[8]当初,南齐太子步兵校尉平昌人伏曼容上表请示制定一代的礼乐,齐武帝诏令挑选学士十人修定五礼,由丹杨尹王俭总负责。王俭去世之后,这件事情交付给了国子祭酒何胤。何胤隐居东山之后,齐明帝命令尚书令徐孝嗣掌管其事。徐孝嗣被诛之后,材料大多散失,又诏令骠骑将军何佟之掌管。经过齐末的兵火,留存下极少数。武帝即位之后,何佟之启奏皇上,请示这一工作应该省去,还是应该继续,武帝旨令让下面先详细议定好再报上来。当时,尚书认为开国伊始,王业初创,应该等到国势兴盛、天下承平之时再制礼定乐,所以想要暂且裁减礼乐官署,把事情退还给尚书仪曹,武帝诏令:“礼坏乐缺,确实应该及时修定。但是一下子得不到合适的修撰之人,所以历年没有完成,以致有名无实。礼乐之制既然是治国安邦的头等大事,那么就应该立即开始修撰。”于是,尚书仆射沈约等人上奏:“请五礼各置旧学士一人,命令他们自己推荐学古一人相助抄撰,其中有疑惑者,依照汉代石渠阁、白虎观的旧例,由圣上断决。”于是让右军记室明山宾等人分掌五礼,何佟之全面负责此事。何佟之去世以后,又由镇北咨议参军伏代替他。伏是伏曼容的儿子。到了现在,《五礼》修成,一起呈于武帝,合起来共有八千零一十九条,武帝诏令有关部门遵照施行。
[9]己酉,临川王宏以公事左迁骠骑大将军。
[9]己酉(二十三日),临川王萧宏因公事而降职为骠骑大将军。
[10]是岁,魏以桓叔兴为南荆州刺史,治安昌,隶东荆州。
[10]这一年,北魏任命桓叔光为南荆州刺史,治所在安昌,附属于东荆州。
十二年(癸巳、513)
十二年(癸巳、公元513年)
[1]春,正月,辛卯,上祀南郊,大赦。
[1]春季,正月辛卯(初六),梁武帝在南郊祭天,大赦天下。
[2]二月,辛酉,以兼尚书右仆射袁昂为右仆射。[2]二月辛酉(初六),梁朝任命兼尚书右仆射袁昂为右仆射。
[3]己卯,魏高阳王雍进位太保。
[3]己卯(二十四日),北魏高阳王元雍进位为太保。
[4]郁洲迫近魏境,其民多私与魏人交市,朐山之乱,或阴与魏通,朐山平,心不自安。青、冀二州刺史张稷不得志,政令宽弛,僚吏颇多侵渔。庚辰,郁洲发徐道角等夜袭州城,杀稷,送其首降魏,魏遣前南兖州刺史樊鲁将兵赴之。于是魏饥,民饿死者数万,侍中游肇谏,以为“朐山滨海,卑湿难居,郁洲又在海中,得之尤为无用。其地于贼要近,去此间远,以间远之兵攻要近之众,不可敌也。方今年饥民困,唯宜安静,而复劳以军旅,费以馈运,臣见其损,未见其益。”魏主不从,复遣平西将军奚康生将兵逆之。未发,北兖州刺史康绚遣司马霍奉伯讨平之。